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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创新实施新老“双三十”减排传帮带工作举措


2011-10-13   
 
 
 

 近日,沧州市在河间市召开了“双三十”经验交流座谈会。这次会议为 “双三十”重点单位提供了交流、互动平台,标志着我市谋划的新老“双三十”减排传帮带工作正式启动。
    “双三十”示范工程是河北省节能减排的工作亮点,实践证明卓有成效。“十一五”期间,沧州市沧县、肃宁县以及沧州大化集团、中石化沧州分公司、沧州发电厂被确定为省“双三十”重点单位。通过积极创新、真抓实干,除沧州发电厂属落后产能被依法关停外,其他4家全部实现了三年承诺目标,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减排工作先进称号,在城乡社会面貌、区域环境质量、产业布局调整和环保基础能力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对全市污染减排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
    2011年4月6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入实施“双三十”节能减排示范工程的意见》,正式启动新一轮“双三十”示范工程。沧州市任丘市、河间市、南皮县以及国华沧东发电有限公司、中海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金牛化工有限公司被纳入其中。
    面对“十二五”污染减排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进一步发挥、扩大和强化新老“双三十”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市污染减排,促使各级政府和企业重视环保、认领责任、真抓减排,是我市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污染减排的核心工作。我市一方面,从核准减排基数入手,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健全数据联审制度,保证污染源普查基数审核落到实处,实事求是的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另一方面,多次召开全市“双三十”重点单位减排调度会,深入重点县(市)和企业进行现场调研、督导,认真谋划“十二五”期间“双三十”减排思路,逐项确定重点减排工程。
    在此基础上,6月9日,我市在河间市召开了“双三十”经验交流座谈会。会上,作为“十一五”期间“双三十”重点单位的肃宁县、沧县和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介绍了“十一五”减排工作的做法、成效和经验;与新一轮“双三十”重点单位就目标确定、考核方式、工作方法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会议要求,新老“双三十”单位一是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组织得力机构,吸纳得力人员,把污染减排作为当前环保工作的核心抓紧、抓好;二是要摸清底数,算好账目。对“十二五”的基础数据和支撑减排任务目标实现的项目、措施要做到胸中有数;三是要认真学习,研究政策。要认真研究减排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先进经验,制定好相应措施;四是要细化目标,狠抓落实。要把任务目标落实到每一家企业和每一个项目,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抓好落实;五是要严格执法,主动守法,确保环境安全;六是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树立人人减排的责任观,营造建立全社会参与减排的浓厚氛围。
    这次会议的突出亮点和重要成果是创新实施新老“双三十”减排传帮带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会议议定,一是成功经验要传承。“十一五”“双三十”重点单位的工作方法、措施和经验值得学习、借鉴并有助于新一轮“双三十”单位快速理清思路,尽早进入角色。要积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创造机会,请老“双三十”单位为新“双三十”单位“传道授业”,答疑解惑。二是互促共进结对子。按照区位和产业特点,采取按需组合的原则,推动新老“双三十”县(市)和企业互结对子。通过传帮带,互帮互组,打破各自局限,达到齐头并进、互促共赢的目的。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促进“双三十”更好的开展工作,要建立健全每月一沟通、每季一调度工作机制。每个月,县与县、企业与企业之间进行一次互动沟通,互相交流减排工作经验,互相督导减排项目落实。每季度,组织新老“双三十”单位召开调度座谈会,掌握进展情况,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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