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环保局、省监测站、省环科院:
为做好我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2011年度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4号)和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2011年度)评估技术培训班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4号)和“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2011年度)评估技术培训班”要求,于2012年3月2日前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2011年度环境状况评估自查报告》编制和软件填报工作,将整改情况纳入自查报告之中,并将报告报送当地政府后以书面方式报送省环保厅。另外,各设区市如需调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于2012年2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并注明调整原因上报省厅污防处。自查报告、名录调整电子版和填报软件发送指定邮箱,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将联络员信息一同发送。
二、省监测站负责各市软件填报答疑和各市填报软件的审核汇总工作,并于2012年3月16日前将汇总结果反馈省厅污防处。
三、省环科院根据省监测站的数据汇总结果和各市上报的自查报告,形成我省2011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报告,于2012年4月6日前报省厅污防处。
四、采集软件从环保部公共邮箱自行下载:公共邮箱yysyhjpgyx@126.com,邮箱密码:yysyhjpgyx126。
联 系 人: 王菲
电 话:(0311)87908311(传真)
邮 箱: wefei@126.com
附件1: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清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