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财建〔2012〕3号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省级排污费超收资金
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局、环境保护局,省属直收电厂:
为做好2011年度省级排污费超收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结合我省2012年度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现将2011年度省级排污费超收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重点流域、区域污染减排工程项目;
2、省属直收电厂脱硝工程项目。
上述各类项目,设区市限报2个项目,直管县限报1个项目,省直收电厂限报1个项目,多报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1、各设区市和直管县须按照申报程序,认真组织项目筛选和申报,并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环评材料)各一式两份于2012年1月19日前分别报送省财政厅、省环保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省属直收电厂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环评材料)各一式两份于2012年1月19日前直接报送省财政厅、省环保厅。
申报材料参照《河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8—2010年)》。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王宁宁
联系电话:0311-66651298
E-mail: winnie801123@126.com
联系人: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 曹阳
联系电话:0311-87908559
E-mail: gh306@sina.com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财政 环保 项目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河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2年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