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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旭阳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粗苯加氢精制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公告


 
 
 
 

1、建设项目变更情况简述

唐山旭阳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粗苯加氢精制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以下变化:(1)制氢系统原料由焦炉煤气变更为甲醇;(2)新建设一台焚烧炉,原进入加热炉焚烧的废气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后排放。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空气质量影响

大气主要污染物是主反应加热炉和热油加热炉燃焦炉煤气产生的烟尘、SO2、NOx和焚烧炉燃烧废气产生的SO2、NOx。外排气体均达标排放。工程投产后,烟尘、SO2、NOx最大地面浓度预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相应标准值的要求。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声环境影响

各预测点噪声预测值昼间、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3)地表水环境

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二甲醚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唐山海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环境风险影响:本项目风险值水平可接受。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主反应加热炉、热油加热炉产生的烟气通过一座50m高烟囱排放;高压分离器排气、各回流槽废气、制氢系统解析气送焚烧炉焚烧处理,稳定塔排气采用碱液吸收氧化法脱硫后送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产生的烟气通过麻石水膜除尘器脱硫,废气通过一座50m高烟囱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唐山海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废水处理采用成“混凝气浮+A2/O2+混凝沉淀”工艺。

噪声:风机安装消声器、其他设备采用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震等。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全部综合利用。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变更后主要污染物SO2、NOx、COD、苯、甲苯、二甲苯等排放量均较变更前削减。经预测分析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均有所降低,项目变更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变更后采用的各项环保措施可行,SO2、NOx、COD的排放量均较变更前有所削减,可满足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本次变更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5、公众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信息的方式

如果您还需要了解与工程有关的其他信息,您可以与评价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联系方式为:电话/ 传真0311-89253575。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具体形式、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采用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工程影响范围内单位、居民的意见,以拟建厂址附近居民为主,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见公众参与调查表。您可以于2011年11月7日-11月18日在唐山旭阳化工有限公司门卫处索取公众参与调查表,参与本工程的公众调查。您将意见填写后评价单位将认真考虑、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也会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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