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王半缘 : 陈健的穿越是和别人不同的:都是穿越到古代,但他却只有一身兽皮和一柄石斧。从母系氏族开始,发展并延续一个文明。是分封建国还是郡县一统?是国野之别还是野蛮征服?是百家争鸣还是百圣归一?是一神笃信还是先祖泛信?是血腥积累棉蚕吃人?还是人文关怀空想大同?欲享受文明之幸福,必经历文明之痛苦。死后可以继续重生的特性,让他用不同的身份体验着这个文明的成长。部落成员、贵族、奴隶、皇帝、平民、学者、雇工、大航海时代的船长、原始积累时代的资本家、蹲战壕的征召兵、大托拉斯的幕后人……不同的屁股上是同一颗脑袋,又将有什么样的碰撞和感悟?”
回复 修身齐家.QD: 这部《红楼梦惊艳版》沈某人:杨玉英娇气,世俗,贪慕虚荣,没有一根头发丝比得上我家心头肉赵美人。 杨玉英:嫁妆还来,我自富贵我的,你自清高你的,拜谢赵美人收容渣男,顺便附送尖酸刻薄婆母一个,小白花小姑子一个,作天作地小叔子一个。 赵美人:…… 大顺皇帝,众大臣:听说最近金将军家,总被家暴的原配把男人打出了翔。纯王家的纨绔小子考上状元了,还有某大字不识一个的童养媳成了农业专家,朝廷新建农科院的大人们排队求指点? 听说北边一小山沟里有生死人肉白骨的神医,有能引神仙下凡的神厨,有降妖除魔的高人,他们都听杨家那孤女杨玉英的。
回复 鱼雁翎 :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清白”之身,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待她刚刚睁开眼,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蓝亦诗,你欠我一个儿子!”“小叔……”“都这么坦诚相见了,再喊我小叔,你不觉得别扭?”她睡了闺蜜的叔叔!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世态炎凉、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谁知,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为了公平起见,这次换我碎你!”……有一种情,叫一见钟情。夜修对蓝亦诗,便是如此。有一种情,叫日久生情。蓝亦诗对夜修,便是如此。夜修最初的无赖,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蓝亦诗开始的无奈,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盛世第一宠:吾妻是军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